日前,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的通报》,经过严格复查评审,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复查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蚌埠院在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中,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,在国资委和中国建材集团的领导下,大力践行“创新、绩效、和谐、责任”的核心价值观和“敬畏、感恩、谦恭、得体”的行为准则,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融入到公司中心工作中,在完善创建机制、拓宽创建载体、丰富创建内容、巩固创建成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全面提升了公司精神文明水平。
蚌埠院此次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,继续保留荣誉称号,既是对蚌埠院所做成绩的肯定,也是一种鞭策和激励。蚌埠院全体干部职工将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改革创新,锐意进取,推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。